哈密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1年工作计划_产品知识_体育竞彩网|网上购彩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1年工作计划

作者:体育 来源:体育彩票网上购彩 时间:2024-05-03 00:34:05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逐渐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聚焦总目标,主动适应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要求,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围绕建设“三基地、三中心、三区”,做好“十篇文章”,充分运用自治区下发的关于疫情期间全面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对政府类投资和产业类投资项目建立并联和容缺办理机制,加快审批速度;其他类项目在规划符合性研判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5+2”“8+3”延时服务,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上半年完成了183个重点固投新建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下半年完成了119个储备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为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形成“以项目带动投资提高、推动产业升级、服务经济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召开专家会36次、规划委员会14次,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17份,完成建设用地报批55件,其中批次用地11件、单独选址44件,办理项目压覆矿查询115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76个。同时在项目选址阶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固树立“原则不占用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红线意识。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深入贯彻中央生态文明理念、摸清自然资源产权家底,今年,协调林草、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收集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基本情况资料,起草印发了《哈密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确定到2023年基本完成市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度。按照自治区攻坚方案要求,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市级领导小组,各区县也参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压实责任。印发《哈密市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解读政策要点,采取现场办公、“三日一报”“每周一调度”等方式,及时掌握区县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分析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于12月初达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发证率双90%,全疆排名第五,成果已通过厅复核。2020年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房产备案、税费缴纳“一窗受理、集中办理”。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完成连通,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2020年全市共办理不动产登记19258 件,其中:一般登记14551件,抵押登记 4707件。

  深化不动产登记明显问题整治,对服务态度生硬、办理时间长、群众反复跑路、违法违规收费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同时主动妥善解决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731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前期工作。针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林草部门编制了《哈密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科学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主动与自然资源厅对接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划定事宜,合理调出东戈壁钼矿国家战略资源,并预留发展空间。

  加快生态保护红线评估。组织完成对自治区生态红线评估成果的意见征求,召开讨论会对自治区下发的哈密市生态红线做评估,解决各部门发展诉求与生态红线之间的矛盾。

  加快形成各类规划成果。按照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委托同济大学编制完成《哈密市国土空间规划地区发展大纲》、“双评估”“双评价”,并形成初步成果,顺利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题评审;委托中规院编制完成《哈密现代能源与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设计(2020-2035年)》,最新修改成果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委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完成《哈密东天山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设计(2019-2035)》;委托苏州园林设计院编制完成《哈密河生态修复工程景观设计的具体方案》,并经市区两级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委托同济大学修编《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全市经济发展、能源开发、生态修复及城市更新提供科学依据。

  做好过渡期内现有规划的衔接协同。依法依规做好过渡期内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工作,按照“土地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原则,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坚决防止违规审批和随意修改规划问题。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入库。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牵头成立了市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入库申报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中国地质工程集团编制完成《哈密盆地生态样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配合新疆地矿局第二三水文大队编制完成《哈密市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均按时完成上报。目前,哈密盆地生态样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均入选自治区项目库。

  完成非自然保护区恢复治理任务。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非自然保护区已闭坑矿山和政策性关闭的小煤矿、砂石粘土矿山恢复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通过验收16家。9月29日,全部恢复治理任务已向自治区整改办交账销号,确认备案。

  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牵头推进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哈密市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哈密市2020年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在2019年基础上,摸排露天开采矿山154家,其中伊州区113家、巴里坤县矿山20家、伊吾县矿山21家,并已向区县人民政府反馈,督促推进清理和生态恢复整治工作。

  开展伊州区北出口砂石矿区扬尘污染治理。今年8月,联合生态环境局,制定发布《哈密市伊州区北出口砂石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开展该区域扬尘污染的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全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共有22家,其中大明公司天湖铁矿等4家矿山已完成自然资源部公示,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剩余18家矿山均已编制建设方案,其中4家矿山已完成自评报告及第三方验收。

  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制定了《调整哈密市工矿仓储用地出让最低价控制标准》,已由市政府审定、正式印发,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助推资源优势转化提供政策保障。

  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完善“增存挂钩”机制。完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对历年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分类处置。2020年厅下达哈密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量367公顷、闲置土地处置任务量27.18公顷,截至目前,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436.50公顷,达成目标量的119%;完成闲置土地处置79.45公顷,达成目标量的292%。按照厅“增存挂钩”机制,通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977.60公顷,较去年提升125%。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8.73公顷,已全部保质保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三调数据,全市耕地数量110.73万亩,高于自治区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根据厅要求,完成耕地储备库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一区两县储备区划定成果已提交自然资源厅;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经市政府审定已上报自治区。同时以卫片执法、违建别墅、“大棚房”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为抓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委托修编完成《哈密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16-2020年)》,已通过自然资源厅审查。同时积极布署“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相关工作,制定了《新疆哈密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项目正在开展招标。

  根据市委财经会确定的《哈密市2020年非金属矿业权出让计划》,全市2020年拟出让矿权2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6个伊州区砂石粘土矿采矿权、1个市本级碎石矿、2个石英沙矿采矿权的挂牌出让,成交价款达1.03亿元;剩余矿权出让待自治区有关政策批复后有序实施。

  严格按照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自动延长矿业权有效期限,允许延期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延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今年,完成探矿权延续、变更报件办理79个,完成采矿权新立、划定、延续、变更等报件办理55个。

  今年,按照自治区国土三调最新要求,完成了哈密市县级调查单元初始库完善、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外业举证市级抽查和三调统一时点更新核查整改工作。目前,哈密市两县一区已全部完成国家复核意见整改及上报。哈密市三调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已完成招标。

  完成《哈密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意见》(试行),协助自然资源部技术单位对一区两县开展地理国情调查,协助新疆测绘研究院开展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哈密基准站勘选。

  依法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强化“保安全、严监管、强服务、促发展”职责,完成年度测绘资质巡查、“问题地图”专项整治,对全市34家单位做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清查,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

  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制定发布《哈密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通过专题培训、“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推进《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宣传实施。自3月进入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以来,巡查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32处,累计行程超21000公里,发布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90次,向责任单位和个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324份、防灾避险明白卡431份,每日向自治区报送地质灾害日报信息,坚持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范围无地质灾害发生。

  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制定市自然资源领域《“七五”普法实施方案》,常态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律宣传教育、无纸化学法工作,重点开展了“民法典”学习。

  加大卫片执法力度。完成2019年卫片执法区县图斑数据审核验收及系统数据填报;抓好2019年卫片后续执法,构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机制,督促区县落实2019年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全市依法履职率达97.96%。组织区县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已下发下发一二三季度土地图斑556个、一二季度矿产图斑5个,目前区县正加紧开展外业核查。

  深入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按照自治区清查整治办要求,认真开展清查整治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阶段各项工作。目前,全市4个违建别墅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已经国家审核销号。

  狠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纪委监委领导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法院、公安等26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专班,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召开启动会、推进会,高位推动。制定下发《遏制新增问题方案》、《摸排工作方案》及补充通知,积极稳妥、有力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一是坚决遏制新增问题,聚焦“八不准”规定,建立动态巡查工作机制,调动乡镇,对问题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从源头上杜绝新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实现新增问题“零报告”。二是严格落实乡镇村庄规划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既管住问题,又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同时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度,树立“认定保护合法,坚决打击非法”的正确导向。三是扎实做好下发图斑的摸排认定工作,采取图斑摸排量、完成率每日排名、推送主要领导、实地督导等方式,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图斑外业摸排;严把“耕地”“建房”两个关键点,集中专业力量,对下发图斑逐一进行内业套合分析、研判认定,已于11月15日全面完成国家及自治区5884个下发图斑的摸排认定和数据汇交工作,并通过自治区抽查和国家质检。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级四同”。完成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136项。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前置条件及市场准入,对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

  全面开展提升营商环境行动。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已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大幅度的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水平,严格执行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时限。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环节“少跑路”、审批事项“提起速”。

  实施“区域性评估”机制。起草完成《哈密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已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健全土地出让制度,制定市区两级土地交易流程图,统一财务审批制度,对市区两级土地交易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审定出让流程,增加财政收入。

  2020年全市共计供应建设用地195宗,面积2525.96公顷(新增2326.20公顷)。出让土地67宗,面积307.44公顷,占总供应量的12%,成交价款90626.94万元,其中:协议出让9宗,面积4.68公顷,成交价款1744.06万元;招拍挂出让58宗,面积302.76公顷,成交价款88882.88万元。划拨用地126宗,面积2177.61公顷,占总供应量的86%。租赁土地2宗,面积40.914公顷,租金177.5212万元,占总供应量1%。

  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员学习、全体干部学习,把理论学习、党纪党规学习和业务学习紧密结合。2020年党组中心组学习9次,各类学习30余次,党组成员讲党课5次。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了“三项清单”。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共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3次推进会听取县(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市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汇报。2020年班子成员赴基层调研18次,撰写调研报告5篇,提出管用措施13条。四是抓好执纪监督。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19年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谈线年提醒谈线人。每半年逐级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做到层层提醒,全面警示。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局党组每年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特别在重要节假日前进行廉政提醒。2020年集中开展警示教育5次,对4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测试和任前廉政提醒谈线名新入职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建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降低廉政风险。一是局党组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和业务审批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制度。2020年共召开10次局党组会、5次局长办公会、4次专题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并形成纪要下发执行。二是对各科室(单位)岗位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类型、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机制,做好预防的方法,把岗位风险降到最低。2020年共查找107条风险点,制定措施55条。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笼子。2019年至2020年共清理完善10余项制度,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用科学管用的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政行为,为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标年度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提升业务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加班加点、无私奉献,确保了全年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深入学习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厅党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学习,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促工作,实现党建、业务“质量双高”。

  二是高标准完成哈密市及两县国土空间规划、西部片区及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哈密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及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设计的编制,形成引领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一张蓝图。

  三是在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内,继续落实“土地要素支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保障各类重点项目及时落地。

  四是按照《哈密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完成2021年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任务。

  五是继续完善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实现与住建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指导区县局完成网上查询、网上受理等功能模块,提升本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水平。

  六是有序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七是严格按照自治区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工作,并按照《哈密市落实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卫片执法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销号。

  八是结合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以卫片执法、违建别墅及“大棚房”清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为抓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九是根据自治区要求完成下一阶段国土三调任务,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

  十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在已完成自治区级入库基础上,争取哈密生态样板区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和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国家级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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